依据麻花星空mv视频(「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章程」),股东可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选举退任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士为本公司董事。另外,股东亦可依据章程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之规定,要求传阅股东周年大会决议或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通过选举任何人士为本公司董事的决议。
以下为股东如何(颈)要求传阅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颈颈)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及(颈颈颈)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选举退任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士为董事之程序。该等程序受限于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
(i) 要求传阅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ii) 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iii) 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建议选举退任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士为董事
若股东希望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建议选举退任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士为董事,必须将一份对于该事项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本公司位于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0楼的注册办事处,交公司秘书收。为了使本公司能够将该建议告知各位股东,该书面通知须述明该建议董事人选的全名,并包括该人士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要求的详细履历,且须经该股东签字。一份经由该建议董事人选签署的表明其愿意出任董事之意向的书面通知亦须递交至本公司。递交上述书面通知的期限不得少于7天,而该期限的起始日期不得早于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寄发日期,且截止日期不得晚于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期前7天。若本公司在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前15日内收到该等通知,本公司需考虑将股东周年大会延期举行,从而使股东就该建议享有14天的通知期。